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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贾跃亭被终身禁入!造假手段特别恶劣,10年财务造假大曝光!这些承诺竟都是谎言

更新时间: 浏览量:80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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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券商中国

作者: 程丹


继2.4亿罚款后,贾跃亭被证监会终身市场禁入!


证监会4月13日发布了贾跃亭、杨丽杰等5名责任主体的市场禁入决定,因乐视网连续十年财务造假,时任董事长贾跃亭、财务总监杨丽杰在推动乐视网上述发行事项及涉及的财务造假事项中发挥了组织、策划、领导、实施作用,在财务造假中,采取隐瞒、编造重要事实等特别恶劣的手段,造假金额巨大,未勤勉尽责,在报送、披露的发行申请文件上签字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违法情节特别严重,是乐视网欺诈发行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证监会决定对贾跃亭、杨丽杰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禁入决定披露的细节,贾跃亭多次违背承诺,原本26亿元减持款借予上市公司的承诺,仅有6.3亿元留在了乐视网,其余去向贾跃亭控制账户。不仅如此,乐视网从贾跃亭处发生多次借款,均被频繁抽回。


贾跃亭指挥乐视网十年财务造假,手段恶劣金额巨大


经证监会调查,乐视网于2007年至2016年财务造假,其报送、披露的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简称IPO)相关文件及2010年至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具体来看,乐视网2007年虚增收入939.95万元,虚增利润870.23万元(虚增利润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59.27%,下同);2008年虚增收入4615.52万元,虚增利润4308.25万元(136.00%);2009年虚增收入9375.76万元,虚增利润8883.18万元(186.22%);2010年虚增收入9961.80万元,虚增利润9443.42万元(126.19%);2011年虚增收入6937.65万元,虚增利润6529.13万元(39.75%);2012年虚增收入8965.33万元,虚增利润8445.10万元(37.04%);2013年虚增收入19998.17万元,虚增利润19339.69万元(78.49%);2014年虚增收入35194.19万元,虚增成本590.38万元,虚增利润34270.38万元(470.11%);2015年虚增收入39922.39万元,虚减成本943.40万元,虚增利润38295.18万元(516.32%);2016年虚增收入51247.00万元,虚增成本3085.15万元,虚增利润43276.33万元(-131.66%)。


从操作手法来看,首次发行阶段,乐视网通过虚构业务及虚假回款等方式虚增业绩以满足上市发行条件,主要是通过贾跃亭实际控制的公司虚构业务,并通过贾跃亭控制的银行账户构建虚假资金循环的方式虚增业绩,涉及的公司有北京亿融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通联信达科技有限公司、网联万盟科技有限公司、天津世通天宇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新墨客科技有限公司。这些公司均为贾跃亭实际控制的公司。


同时,乐视网还虚构与第三方公司业务,并通过贾跃亭控制的银行账户构建虚假资金循环的方式虚增业绩。在与客户真实业务往来中,通过冒充回款等方式虚增业绩。


乐视网上市后,财务造假更为频繁。


2010年乐视网上市后,除利用自有资金循环和串通“走账”虚构业务收入外,还通过伪造合同、以未实际执行框架合同或单边确认互换合同方式继续虚增业绩。


具体的操作方式是,虚构广告业务确认收入,在没有资金回款的情况下,应收账款长期挂账,虚增业务收入和利润。后续通过无形资产冲抵全部或部分应收账款,相应虚计成本和利润。


继续通过虚构与第三方公司业务,通过贾跃亭控制银行账户构建虚假资金循环的方式虚增业绩。通过第三方公司虚构业务确认收入,同时通过贾跃亭控制的银行账户构建部分虚假资金循环和记应收账款长期挂账方式虚增业绩。通过与客户签订并未实际执行的广告互换框架合同或虚构广告互换合同确认业务收入,虚增业绩。利用广告互换合同,以只计收入或虚计收入但不计成本的方式虚增业绩。


乐视网上述连续10年虚增业绩的行为致使其报送和披露的IPO招股说明书、2010年至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构成《证券法》所述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证监会调查显示,乐视网时任董事长贾跃亭全面负责乐视网工作,组织、决策、指挥乐视网及有关人员参与造假,未勤勉尽责,且在有关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上签字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时任财务总监杨丽杰,直接组织实施了有关财务造假行为,未勤勉尽责,且在有关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上签字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上述二人在财务造假中,采取隐瞒、编造重要事实等特别恶劣的手段,造假金额巨大,持续时间长,发挥了组织、策划、领导、实施作用,违法情节特别严重,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负责广告业务的董事刘弘组织实施了安排公司配合“走账”等有关财务造假行为,且在涉案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上签字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涉案期间一直担任高管,在乐视网财务造假中发挥了较大组织作用,未勤勉尽责,违法情节较为严重,属于上述违法行为的其他责任人员;时任监事吴孟按照贾跃亭、杨丽杰等人的安排,通过联系有关企业、设立公司、保管公章、组织实施有关“走账”等行为,直接参与上述违法行为,未勤勉尽责,在有关定期报告确认意见上签字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在乐视网财务造假中发挥了较大作用,违法情节较为严重,属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余时任董事、监事、高管的赵凯、谭殊、吉晓庆、张旻翚、朱宁、曹彬等人,未勤勉尽责,在有关定期报告确认意见上签字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属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贾跃亭作为乐视网实际控制人,指使相关人员从事上述违法行为,构成《证券法》所述的违法行为。


此外,乐视网还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未披露为乐视控股等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乐视网时任董事长贾跃亭未勤勉尽责,是乐视网未披露关联交易违法行为、未披露对外担保事项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监事会主席吴孟代表7家关联方中的4家签字,知悉该关联交易事项,时任董事会秘书赵凯直接参与对外担保有关事项,并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未勤勉尽责,导致乐视网未披露上述事项,是上述违法行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贾跃亭减持26亿元,未履行借款承诺


贾跃亭于2015年分两次减持乐视网股票,减持前贾跃亭持有818084729股,占总股本的44.21%。并承诺将其所得全部借给公司作为营运资金使用,乐视网可在规定期限内根据流动资金需要提取使用,借款期限将不低于60个月,免收利息。乐视网2015年年报、2016年年报将减持资金借予上市公司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披露,称贾跃亭在报告期遵守了所做借款的承诺。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贾跃亭收到减持款项税后所得26亿元转给乐视网,随后在短期内通过复杂划转将大部分资金分批转到贾跃亭、贾某芳、贾跃民、乐视控股等非上市公司体系银行账户。梳理资金流向后,贾跃亭此次减持资金26亿元仅有6.3亿元留在了乐视网,其余去向贾跃亭控制账户。


不仅如此,自2015年6月15日至2017年5月10日,乐视网从贾跃亭处发生多次借款,但均被频繁抽回,并未履行其承诺。


贾跃亭仅短暂将部分减持资金借给上市公司使用,就抽回相关借款,违背减持及借款承诺。乐视网发布的《关于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专项披露的公告》(2015-083)及2015年年报、2016年年报中披露的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与实际不符,存在虚假记载,贾某芳实际履行承诺情况未在2015年年报、2016年年报的“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项下披露,存在重大遗漏。证监会认为,上述行为构成《证券法》所述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时任董事长贾跃亭违反承诺,直接指使相关人员抽回自己及贾某芳借款,未勤勉尽责,是乐视网相关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贾跃亭作为乐视网实际控制人,指使相关人员从事上述违法行为,构成《证券法》违法行为。


证监会认定乐视网欺诈发行


因证监会查出乐视网财务造假的实施,认定乐视网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构成《证券法》所述的欺诈发行违法行为。


时任董事长贾跃亭、财务总监杨丽杰在推动乐视网上述发行事项及涉及的财务造假事项中发挥了组织、策划、领导、实施作用,在财务造假中,采取隐瞒、编造重要事实等特别恶劣的手段,造假金额巨大,未勤勉尽责,在报送、披露的发行申请文件上签字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违法情节特别严重,是乐视网欺诈发行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监事吴孟、副总经理贾跃民直接参与相关财务造假行为,未勤勉尽责,在发行申请文件上签字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在欺诈发行中发挥较大作用,违法情节较为严重。时任董事的刘弘,未勤勉尽责,在发行申请文件上签字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是乐视网欺诈发行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前述关于乐视网财务造假的事实,贾跃亭作为乐视网实际控制人,指使相关人员从事上述财务造假事项,导致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申报披露的2012年至2014年及2015年1-6月三年一期财务数据存在严重虚假记载,构成《证券法》所述的违法行为。


贾跃亭申请从轻处罚,证监会开巨额罚单


贾跃亭提出了多个申辩意见:


一是关于IPO申请文件及2010年至2016年年报信息披露违法事项,认定其组织、决策、指挥乐视网及有关人员参与造假以及采取隐瞒、编造重要事实等手段的证据不足。


二是乐视网对乐事体育A+、B轮融资的投资者承担回购义务,实质是业绩对赌,不具有担保的从属性和补充性,在法律上不属于担保,在该回购条款作为融资交易的构成部分已经对外披露的情况下,乐视网无需另行履行对外担保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且该条款是隐蔽条款,相关人员没有发现充其量属于过失行为。


三是相关公告关于减持承诺的描述即使存在问题,也是微小瑕疵,不足以认定为信息披露违法。


四是申辩人没有基于实际控制人身份指使从事信息披露违法和欺诈发行行为。综上,贾跃亭认为应对其从轻、减轻处罚。


证监会回应,在乐视网连续10年财务造假中,贾跃亭系乐视网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事务,在案其他责任人和多位证人均指认贾跃亭组织安排和直接参与实施涉及财务造假相关事项,在案多方证据也证明该相关事项均是财务造假的组成部分。贾跃亭在乐视网处于最高领导职位,其履职的主要表现就是组织、决策、指挥,对于具体造假业务,可能是直接具体的组织、决策、指挥,也可能是概括性的组织、决策、指挥,不需具体到每一笔造假业务。据此,证监会认定其组织、决策、指挥乐视网财务造假并无不妥。在案证据证明乐视网财务造假中大量采取了虚构资金循环、虚构业务、虚记金额等隐瞒、编造重要事实的手段,涉及金额巨大,这些事项的完成显然离不开决策指挥、离不开相关业务和财务事项的具体组织实施,证监会对此认定也并无不妥。贾跃亭在本案信息披露违法和欺诈发行中,除作为乐视网董事长,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外,作为实际控制人,其超出董事长职责范围和履职程序,违反公司治理规范要求,利用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控制力,指使相关人员实施财务造假、欺诈发行、抽逃向乐视网的借款等事项,导致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


证监会认为贾跃亭在本案中的行为,一方面没有履行董事长职责和程序要求,未在公司层面尽到董事长的勤勉尽责义务,一方面利用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和作用,在其本人意志支配下组织指使少数人完成涉案相关事项,且很多事项就直接是为实际控制人本人的利益,如IPO阶段的财务造假、违反借款承诺等,同时其作为乐视网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上市后公司财报情况与其利益也是高度关联,虽是一人所为,但贾跃亭作为董事长的履职行为与作为实控人的指使行为相互独立。证监会对贾跃亭作为董事长的未勤勉尽责行为按照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行处罚的同时,对其作为实际控制人的指使行为进行处罚并无不妥。综上,对贾跃亭的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最终,证监会决定对乐视网合计罚款2.406亿元,对贾跃亭合计罚款2.412亿元,对杨丽杰合计罚款60万元,对其他责任人处以5—40万的罚款。同时,对贾跃亭、杨丽杰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其他责任人也有相应的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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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我们可能会根据您对于产品或服务的使用情况通过电话等方式向您推荐与您具有更高匹配度的产品或向您提供新产品或服务的试用;可能包括的产品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本联盟(或本联盟关联公司)旗下的各类网站、App、微信、小程序、讲座及各类市场活动中涉及到的产品或服务;

   (4)让您参与有关我们产品和服务或通过我们的产品和服务发起的调查,是否参与调查将由您全权决定,并且由您自行选择提供哪些信息;

   (5)为改进我们的产品和服务,本联盟可能会与第三方的分析机构共享用户的使用信息,以展示我们服务的整体使用现状并分析未来趋势,但这些统计信息将不会包含您的任何身份识别信息;

为了让我们的用户有更好的体验、改善我们的服务或您同意的其他用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我们可能将通过我们的某一项服务所收集的个人信息,以汇集信息或者个性化的方式,用于我们的其他服务。例如,在您使用我们的一项服务时所收集的您的个人信息,可能在另一服务中用于向您提供特定内容或向您展示与您相关的、而非普遍推送的信息。

请您注意,除非您删除或撤回同意(即通过系统设置拒绝我们的收集和使用),您在使用我们的服务时所提供的所有个人信息,将在您使用我们的服务期间持续授权我们在符合本政策的范围内使用。在您注销账号后,我们将根据您的要求删除您的个人信息,或做匿名化处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6 第三方SDK统计服务,收集崩溃信息,应用更新 我们利用腾讯Bugly( com.tencent.bugly)第三方服务收集数据,是根据您与我们的互动和您所做出的选择,包括您的隐私设置以及您使用的产品和功能。我们收集的数据可能包括(MAC)地址、设备版本、和网络状态(WiFi等)、应用崩溃信息等。 当我们的应用有调整时候,我们也会是要腾讯Bugly进行一个迭代升级。

三、我们如何使用Cookie和同类技术

   您使用我们的服务时,我们会在您的计算机或移动设备上存储名为Cookie的小数据文件。Cookie通常包含标识符、站点名称以及一些号码和字符。我们使用该等信息判断注册用户是否已经登录,提升产品或服务质量及优化用户体验。如您不希望个人信息保存在Cookie中,您可对浏览器进行配置,选择禁用Cookie功能。禁用Cookie功能后,可能影响您访问本联盟或不能充分取得本联盟提供的服务。

   我们不会将Cookie用于本指引所述目的之外的任何用途。您可根据自己的偏好管理或删除Cookie。您可以清除计算机上保存的所有Cookie,大部分网络浏览器都设有阻止Cookie的功能。

四、我们如何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4.1共享

  (1)我们不会与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共享您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2)事先获得您的明确授权或同意:获得您的明确同意后,我们会与其他方共享您的个人信息

  (3)在法定情形下的共享: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法律程序、政府的强制命令或司法裁定而需共享您的个人信息;

  (4)在法律要求或允许的范围内,为了保护本联盟及其用户或社会公众的利益、财产或安全免遭损害而有必要提供您的个人信息给第三方;

  (5)与我们的关联公司共享:您的个人信息可能会在我们的关联公司之间共享。我们只会共享必要的个人信息,且这种共享受本隐私保护政策的约束。关联公司如要改变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将再次征求您的授权同意;

  (6)与授权合作伙伴共享:为了向您提供更完善、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我们的某些服务将由授权合作伙伴提供。我们可能会与合作伙伴共享您的某些个人信息,以提供更好的客户服务和用户体验。我们仅会出于合法、正当、必要、特定、明确的目的共享您的个人信息,并且只会共享提供服务所必要的个人信息。同时,我们会与合作伙伴签署严格的保密协定,要求他们按照我们的说明、本指引以及其他任何相关的保密和安全措施来处理您的个人信息。我们的合作伙伴无权将共享的个人信息用于任何其他用途。如果您拒绝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提供服务时收集为提供服务所必须的个人信息,将可能导致您无法在本联盟中使用该第三方服务。

  (7)目前,我们的授权合作伙伴包括以下类型

  (8)广告、咨询类服务商/广告主。未经您授权,我们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与提供广告、咨询类服务商共享。但我们可能会将经处理无法识别您的身份且接收方无法复原的信息,例如经匿名化处理的用户画像,与广告或咨询类服务商或广告主共享,以帮助其在不识别您个人的前提下,提升广告有效触达率,以及分析我们的产品和服务使用情况等

  (9)供应商、服务提供商和其他合作伙伴。我们将信息发送给在全球范围内支持我们业务的供应商、服务提供商和其他合作伙伴共享,这些第三方包括提供快递、软件研发、数据存储等服务的供应商。对我们与之共享个人信息的公司、组织和个人,我们会与其签署严格的保密协定,要求他们按照我们的说明、本隐保护私政策以及其他任何相关的保密和安全措施来处理个人信息

4.2转让

   我们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转让给除本联盟及其关联公司外的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但以下情形除外:

    (1)事先获得您的明确授权或同意;

    (2)满足法律法规、法律程序的要求或强制性的政府要求或司法裁定;

    (3)如果我们或我们的关联公司涉及设立、合并、分立、清算、资产或业务的收购或出售等交易,您的个人信息有可能作为此类交易的一部分而被转移,我们将确保该等信息在转移时的机密性,并要求新的持有您个人信息的公司、组织继续受此隐私政策的约束,否则我们将要求该公司、组织重新向您征求授权同意。

4.3公开披露

   除非获取您的明确同意,我们不会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基于法律、法律程序、诉讼或政府主管部门强制性要求的情况下,我们可能会向有权机关披露您的个人信息。但我们保证,在上述情况发生时,我们会要求披露请求方必须出具与之相应的有效法律文件,并对被披露的信息采取符合法律和业界标准的安全防护措施。

4.4共享、转让、公开披露个人信息授权同意的例外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以下情形中,我们可以在不征得您的授权同意的情况下收集、使用一些必要的个人信息:

   (1)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2)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3)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直接相关的;

   (4)出于维护您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本人同意的;

   (5)所收集的个人信息是您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

   (6)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到您的个人信息,如从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

   (7)根据您的要求签订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8)用于维护本联盟的产品和服务的安全稳定运行所必需的,例如发现、处置产品或服务的故障;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我们如何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您的个人信息安全对于我们至关重要。我们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采取业内认可的合理可行的措施,保护您的个人信息。防止信息遭到未经授权的访问、披露、使用、修改,避免信息损坏或丢失。

5.1技术措施与数据安全措施

   我们努力采取各种符合业界标准的物理、电子和管理方面的安全措施来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我们积极建立数据分类分级制度、数据安全管理规范、数据安全开发规范来管理规范个人信息的存储和使用,确保未收集与我们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

   我们通过与信息接触者签署保密协议、监控和审计机制来对数据进行全面安全控制。防止您的个人信息遭到未经授权的访问、公开披露、使用、修改、损坏或丢失。

   我们已使用符合业界标准的安全防护措施保护您提供的个人信息,防止数据遭到未经授权的访问、公开披露、使用、修改,防止数据发生损坏或丢失。我们会采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措施,保护您的个人信息。例如,在您的浏览器与本联盟之间交换数据(如信用卡信息)时受SSL加密保护;我们会使用加密技术确保数据的保密性;我们会使用受信赖的保护机制防止数据遭到恶意攻击;我们会部署访问控制机制,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可以访问个人信息;以及我们会举办安全和隐私保护培训课程,加强员工对于保护个人信息重要性的认识。

5.2安全认证

   我们与监管机构、第三方测评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协调沟通机制,及时抵御并处置各类信息安全威胁,为您的信息安全提供全方位保障。

5.3安全事件处置

   我们将尽力确保您发送给我们的任何信息的安全性,但请您理解,由于技术的限制以及在互联网行业可能存在的各种恶意手段,不可能始终保证信息百分之百的安全。您需要了解,您接入我们服务所用的系统和通讯网络,有可能因我们可控范围外的因素而出现问题。为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制定了妥善的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若不幸发生个人信息安全事件,我们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向您告知:安全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可能的影响、我们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处置措施、您可自主防范和降低风险的建议和对您的补救措施,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力求将损失最小化。我们将及时将事件相关情况以电话、推送通知等方式告知您,难以逐一告知用户时,我们会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发布公告。

   同时,我们还将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主动上报个人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情况,紧密配合政府机关的工作。

六、您的权利

   按照中国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其他国家、地区的通行做法,我们保障您对自己的个人信息行使以下权利。

6.1访问权。您可以随时登录您的个人账号,访问或编辑您的账号中的个人资料信息、更改您的密码、添加安全信息、进行账号关联或身份认证等。

6.2更正权。经对您的身份进行验证,且更正不影响信息的客观性和准确性的情况下,您有权对错误或不完整的信息作出更正或更新,您可以自行在我们的网站或客户端中进行更正,或在特定情况下,尤其是数据错误时,通过本政策文末提供的联系方式将您的更正申请提交给我们,要求我们更正或更新您的数据,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但出于安全性和身份识别的考虑,您可能无法修改注册时提交的某些初始注册信息。

6.3删除权。您可以通过本隐私保护政策政策提供的联系方式向我们提出删除您个人信息的请求,例如您不再需要我们继续为您提供服务,但已做数据匿名化处理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6.4更改或撤销您的授权。如您想更改相关功能的授权范围(例如相机),您可以通过您的硬件设备修改个人设置、或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中的相关功能设置界面进行操作处理。如您在此过程中遇到操作问题的,可以通过本政策文末提供的方式联系我们。

   当您取消相关个人信息收集的授权后,我们将不再收集该信息,也无法再为您提供上述与之对应的服务;但您知悉并同意,除非您行使前述"删除权",否则您的该行为不会影响我们基于您之前的授权进行的个人信息的处理、存储。

6.5注销权。您可以通过联系我们的客服或通过其他我们公示的方式注销您的账号(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一旦您注销账号,将无法使用我们提供的全部产品或服务,因此请您谨慎操作。我们为了保护您或他人的合法权益会结合您对我们提供的各产品的使用情况判断是否支持您的注销请求,比如若您在账号里有未使用的余额,您还有课程为完结,则我们不会立即支持您的请求,而会提示您先进行相应处理。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注销账号之后,您该账户内的所有信息将被清空,并根据您的要求删除您的个人信息。您通过第三方账号(如微信、微博、QQ等)授权登录我们的服务时,需要向第三方申请注销账号。

6.6提前获知产品和服务停止运营权。我们愿一直陪伴您,若因特殊原因导致我们部分或全部产品和服务被迫停止运营,我们将提前15日在产品或服务的主页面或站内信或向您发送电子邮件或其他合适的能触达您的方式通知您,并将停止对您个人信息的收集,同时会按照法律规定对所持有的您的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关于未成年人的信息保护

   我们非常重视对未成年人信息的保护。

   我们的产品、网站和服务主要面向成人。若您是未成年人,建议您请您的监护人仔细阅读本隐私政策,并在征得您的监护人同意的前提下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或向我们提供信息。

   如您的监护人不同意您按照本政策使用我们的服务或向我们提供信息,请您立即终止使用我们的服务并及时通知我们,以便我们采取相应的措施。

   如果监护人发现我们在未获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收集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请通过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反馈联系我们,我们会设法尽快删除相关数据。

八、您的个人信息如何在全球范围转移

   原则上,我们在中国境内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将存储在中国境内。如部分产品或服务涉及跨境,我们需要向境外传输您的个人信息,我们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并保证您的个人信息安全。

九、本隐私保护政策的更新

   我们的隐私政策可能变更。

   未经您明确同意,我们不会削减您按照本隐私政策所应享有的权利。我们会在本页面上发布对本政策所做的任何变更。

   对于重大变更,我们还会提供更为显著的通知(包括我们会通过本联盟官网公示的方式进行通知甚至向您提供弹窗提示)。本政策所指的重大变更包括但不限于:

(1)我们的服务模式发生重大变化。如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处理的个人信息类型、个人信息的使用方式等;

(2)我们在所有权结构、组织架构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如业务调整、破产并购等引起的所有者变更等;

(3)个人信息共享、转让或公开披露的主要对象发生变化;

(4)您参与个人信息处理方面的权利及其行使方式发生重大变化;

(5)我们负责处理个人信息安全的责任部门、联络方式及投诉渠道发生变化时;

(6)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报告表明存在高风险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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